一、单位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厅”),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以分析测试服务、技术研究为主的省级综合分析测试研究机构,主要为社会公众服务,对外开展食品、药品、化工、环境等领域的检验/检测业务,受自治区科技厅委托,承担广西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实验动物管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科技创新券管理等有关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7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日首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检查的;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的其它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附件)
五、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2.报名材料
(1)《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求职应聘报名表》签名PDF版及WORD版(附件1),近期免冠2寸彩照电子版。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毕业成绩单彩色扫描件。
(3)如有职称证、荣誉证书及工作经历的,请提供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需在证明、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中体现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信息)。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为1个压缩包发到指定邮箱(gxat5318126@163.com),名称为:张三+检验员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本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及报名材料,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五)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先行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费用
交通、食宿、体检、核酸检测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前14天做到:
1.通过“智桂通”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 APP 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2.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
(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前1天,应聘人员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建议打印一份纸质备用。
(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报到,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应聘人员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纸质签名);
3.“广西健康码”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5.考前48小时(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6.考前7天内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应聘人员,考试当天入场时还须提供社区、隔离场所等出具的解除隔离纸质证明和本人隔离期内最后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应聘人员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上述要求将视疫情变化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南宁市最新防疫要求,查询“智桂通”微信小程序中的“各地出行政策”并严格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32号
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771- 5318126
联系人:徐工
电子邮箱:gxat53181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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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2022年10月9日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招聘检验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xrc.com/Article/info/a2a2c6be-89a9-4ead-a95f-cc3e6ae5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