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
办学以来,学校秉承“信敏廉毅”的校训和“敬业乐群、臻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形成了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法德治校,形成了在红土地上培育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办学模式,走出了在欠发达地区办人民满意高校的路子,正努力朝着国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战略目标迈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附件
备注:
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6.公告所指主要学生干部为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团组织、校院两级学生会、校级学生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学生党支部支委。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8日17时。
(二)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见最下方联系方式部分)进行报名。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如:应聘专职辅导员1岗位+某某大学+某某硕士+某某专业)。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江西财经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亲笔签名,提供扫描件1份。
2.个人简历(须在简历中明确政治面貌、年龄、性别、专业、最高学历学位及获得时间情况等涉及岗位招聘需求的基本信息)1份。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4.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硕士证书扫描件各1份,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1份。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应聘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须提供各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报名相关要求
1.每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2.应聘者应按指定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材料(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请不要上传)。
四、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
2.资格复审: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无领导小组面试占30%+结构化面试占30%)。笔试主要考察辅导员所具备的相关知识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四)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各环节成绩在本校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体检在我校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情况。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一)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聘用的辅导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学校编制备案制管理。
(三)聘用的辅导员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在辅导员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得少于8年。
七、其他事项
(一)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招聘考核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三)后续所有通知公告都将在江西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链接见下方联系方式)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查询。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816614(人事处)、83823726(学工部)
联系邮箱:jxcdrczp@163.com
联 系 人:徐老师、谭老师(人事处),周老师(学工部)
江西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xufe.cn/news-list-rencaizhaopin.html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邮 编:3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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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西财经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109)
文章来源:http://rst.jiangxi.gov.cn/art/2022/12/2/art_47831_4273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