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1年以上的工作从业经历,如有机关单位办公室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化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要求有责任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文字编辑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好,熟练计算机各种办公软件操作。
(四)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6日的工作日8:00-12:00,15:00-18:00(请应聘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港北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携带登记表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到港北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报名(地址:贵港市财政局附属综合楼二楼208办公室,即兴贵路富丽华庭门口对面)。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8日前。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条件、综合素质等方面条件进行初审,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选,由港北生态环境局电话通知其本人。
(三)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
我局根据考试结果,组织拟聘人选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经我局研究后调整拟聘人选。
四、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贵港市港北生态环境局会按一年一签方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待遇参照贵港市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基础工资+五险)等。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港北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452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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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1日
原标题:贵港市港北生态环境局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bq.gov.cn/gsgg/t157044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