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政府雇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4.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监察或司法调查审查的;
2. 曾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4. 有国家法定考试不良诚信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现役军人或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
6. 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 有其他不予以聘用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商引资岗位3名。经济学类、法学类、机械类、材料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长期驻外招商,具备招商引资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产业投资岗位1名。经济学类、金融学类、法学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产业投资、产业基金管理工作经验,能适应长期驻外招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工程造价审计岗位2名。土木类、建筑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工程造价或工程审计工作经验,且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四)经济管理岗位1名。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经济、融资、投资项目管理、财务或统计工作经验。
(五)给排水岗位1名。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给排水、水环境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
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www.hbdaye.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发布主要网站,请应聘人员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1.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至2023年3月23日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2. 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大冶市新冶大道45号社保大楼4楼407室)。
3. 联系电话:0714-8729796
4.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2)《报名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
(3)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或有关佐证资料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原件一份(报告有效时间一个月以内);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照片背面标明姓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岗位工作要求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考试内容:综合知识。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每个岗位的面试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入围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五)综合成绩计算及查询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40%、面试成绩按照60%折算计入总成绩(若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诚信情况以及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放弃考察或考察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发现不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如无递补人员,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经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党工委会议审定,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政府雇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及面试成绩的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如聘用人员一年内离职,经黄石大冶湖高新区研究同意,招聘单位可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薪酬待遇
招聘的政府雇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月发基础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年薪的60%,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年薪的40%,按考核等次,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年薪包含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招商引资岗位政府雇员年薪15万元,产业投资岗位政府雇员年薪20万元,工程造价审计岗位政府雇员年薪15万元,经济管理和给排水岗位政府雇员年薪12万元。试用期仅发放对应岗位年薪月发基础工资。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14-8769141
大冶市人事考试院0714-872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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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大冶湖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3月10日
原标题:黄石大冶湖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srsksy.com.cn/zxgg/202303/t20230310_9971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