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建设工会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建设工会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工民建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或有C1驾驶证并熟练驾驶的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82322127@qq.com进行初审报名,面试前再提供原件复核。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表》(格式自拟);(2)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复印件;(3)近三年来学习或工作总结;(4)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3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对已通过面试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面谈及相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等方式进行,经市建设工会班子研究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并通过审核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即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和人事管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工资待遇3000元/月。聘用期间,单位负责依法依规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五险”。
(二)人事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根据应聘情况择优录取,如无合适人选,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应聘者须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由河池市建设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河池市建设工会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7ae3775b-c4bb-4cc1-84bf-a6bbf016f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