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平昌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名额共2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平昌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应当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任职资格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责任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年龄截至本次招聘报名开始的第一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人员;
(4)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委培、定向毕业生,原委培、定向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9)其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其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10)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0:00至2022年11月3日17:00止。
(一)报名
1.报名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查阅本公告和《岗位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和《岗位表》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平昌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拨打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咨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4.照片审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缴费50元)。缴费时间:2022年10月31日0:00至2022年11月4日17:00止。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下列考生可申请办理减免笔试报考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18日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和《报考信息表》,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10室(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四段12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受理,其责任自负。
四、岗位调整
报名人数(实际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2年11月8日前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gov.cn/)公告。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报考费用,由考生之家网通过网络退回到考生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五、打印《报考信息表》及《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2年11月15日0:00至2022年11月19日上午9:00前登录报考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40%。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进行命题和考试(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
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列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规定加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组织部(或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的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务必于2022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由本人将相关加分材料交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10室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将于2022年11月29日前通过考生之家网以点对点的方式公布。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于2022年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10室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专业科目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纪检监察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进入面试入围资格的人员由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登录考生之家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限户籍或生源地为巴中市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按程序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
递补资格审查要求与资格审查要求相同。出现无递补对象、递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部分放弃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岗位,造成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名额达不到2:1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按程序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
4. 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按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高者进入;如学历仍相同,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10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需选择岗位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因个人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特别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笔试、面试、体检等日程,调整或补充情况将提前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考生在笔试、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疾控》,认真阅读《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内容,及时了解平昌县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健康监测,提前规划好行程安排。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平昌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特别提醒考生要关注每日健康提示“入川即检”或“自抵达之日起”等核酸检测次数要求)。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报考信息表》《准考证》,招聘工作后续各环节都须出具此表、证,直至保管到本次招聘工作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平昌县统计局(0827—6222536)。
监督电话:平昌县监察委(0827—6222563)。
十三、本公告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关于平昌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docx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4日
原标题:关于平昌县202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cpc.gov.cn/zwgk/rsxx/13792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