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永嘉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五)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永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永嘉县内在职公务员、全额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差额、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可报考全额事业岗位。
(四)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2年10月24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招聘办法与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报名形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形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现场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报名,并填写《2022年永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委托书》(附件3)。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东侧广场。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有其它要求的要提供相应材料。
(2)2022年永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2022年永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附件4)。
(4)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若为县外前来报考的,还须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考务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4.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中国永嘉公务网(http://www.yj.gov.cn/)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10月25日上午11时前到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改报名(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403室),逾期视作自动放弃,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2年11月3日9时—11月5日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永嘉公务网(http://www.yj.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登录路径:“永嘉公务网”-“业务平台”-“永嘉县人事考试服务”-“考试准考证打印”(http://ks.rs.yj.gov.cn/zkzcx.aspx),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需关注考生防疫须知,严格按照防疫须知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22年11月5日
上午 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3:30--15:3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11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体检、考核对象确定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其同分排序办法为: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4.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5.考核对象名单公布后,各招聘单位一般应在30日内完成考核工作。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完成考核工作,人事档案存放地不在我县人才服务中心的考核对象,要主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调取本人人事档案。
6.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1日起至2022年10月23日止。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2年10月17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2年10月18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按照永嘉县人才政策相关精神,以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报考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2年10月24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10月2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七)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八)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二)咨询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577—67951821;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577—57756568。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十三)本公告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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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1日
原标题:2022年永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j.gov.cn/art/2022/10/11/art_1229248320_4108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