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真题 > 省考 > 山西 > 面试 >

2020山西省考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临汾)

 2023-03-06 11:05:50   爱真题   331 

说明

欢迎你来参加今天的面试。请仔细看题,认真准备,回答问题要抓住要点,把握好时间。准备完毕即可开始作答。

题目

第1题:

对于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刚开始会有一些错误的社会舆论,后来司法机关调查后将真相公布,大众对于该问题也有了正确的认识。请谈一谈你对舆论监督和司法工作关系的理解?

第2题:

为了了解你们单位辖区内法治宣传工作的落实情况,领导让你做一个调研工作。你会怎么做?

第1题解析与参考答案:

审题重点

本题是一道态度观点类题目,要求考生分析舆论和司法工作之间的关系。结合题干来看,司法可以引导舆论,反面来看,舆论也可以倒逼司法公正。下面,我们结合题干进行具体分析:

审题点1:“对于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刚开始会有一些错误的社会舆论,后来司法机关调查后将真相公布,大众对于该问题也有了正确的认识”

本处说明,在一些社会热点问题上,司法机关能够考虑多方面因素,及时还原事实真相,对舆论起到正面引导作用。如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案件一出,舆论对于何为正当防卫争论不休,最后司法认定“昆山砍人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个判决结果将是中国司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不仅对日后正当防卫事件的界定起到一个参照性作用,同时让舆论对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和把握。

审题点2:“请谈一谈你对舆论监督和司法工作关系的理解”

除了题干中给出的司法可以对舆论起到正面引导作用外,舆论同样可以作用于司法。司法与舆论的关系不是单方面的,舆论同样可能会促进司法公平。考生可以据此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在论述过程中,除了采用道理论证的方式解释二者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关系外,考生也可以结合聂树斌案、于海明案等社会热点,通过举例论证的方式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论证。

既然舆论监督与司法工作能够相互促进,那么我们可以思考,如何利用好二者之间的关系达到正确引导舆论、促进司法公正的目的。因此,在论证二者之间的关系后,我们可以谈一谈如何正确发挥舆论作用,如何保证司法独立公正。

因此本题的答题思路是:先论述舆论对司法公正的促进作用,再谈一谈司法对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最后谈如何发挥舆论作用,保证司法公正独立。

思维导图

参考答案

舆论监督与司法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具体来说:

第一,良性的舆论监督能倒逼司法更加公正。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带动自媒体蓬勃兴起,发声渠道、关注群体和社会效应更加广泛,舆论监督对于司法工作的影响愈发明显。以聂树斌案为代表的冤假错案得以平反昭雪,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舆论监督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舆论监督在拓宽公众司法参与渠道、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具有不可取代的积极意义。

第二,有效的司法工作能促进舆论更加理性。司法公正对舆论氛围同样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比如,近年来于欢案、昆山于海明案、福建赵宇案等涉及正当防卫的案件相继出现,案件判决也在逐渐廓清正当防卫条例的适用条件和范围,让舆论对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和把握,从而更理性平和地行使监督职能。

当然,虽然舆论与司法关系密切,但舆论决不能成为司法的指挥棒,公正才是法治的生命线。要聚焦司法公正这一目标,多措并举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树立正确阳光的舆论监督导向。媒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积极传播正能量,要创造稳定和谐的舆论环境,让司法机关专心致志地调查。要更大力度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对那些为吸引眼球和随意报道、甚至先入为主误导群众的媒体和个人,有关方面要及时约谈诫勉,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第二,完善公正公开的司法工作体系。一方面,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和插手具体案件的,做到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确保守住司法公正底线;另一方面,要通过案件审理过程网络直播、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等方式,进一步扩大范围、方式,提高司法公开透明度。

第三,搭建密切有序的沟通对话平台。要在新兴媒体上多开设直播讲座等节目,让司法机关就热点案件、审判过程、司法解释等与公众加强沟通,在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的前提下,及时反馈实情、解疑释惑。司法机关也要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工作,打造由法律、网络舆情、新闻传播等专业人才组成的舆情监测队伍,提高舆情预警和回应的专业化水平。

。。。

注:篇幅有限,完整版答案及解析请下载试卷后查看。

  --   -- 下载真题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