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县乡镇敬老院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决定从全县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28名工作人员到乡镇敬老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在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选调乡镇敬老院院长22名,会计6名。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
(二)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院长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会计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选调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报考对象必须是本县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正式在编在岗且服务期满三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服务期时间计算到2023年8月31日);
4.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
5.报考敬老院院长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6.报考会计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具备会计资格证且从事财会工作三年及以上。
7.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选调的;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新大楼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编制证明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5)《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报名表》(表中服务期满三年证明需原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6)其他证明材料。
5.由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组织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彻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6.敬老院院长及会计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面试开考比例为2:1,如达不到2:1的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
1.乡镇敬老院院长岗位面试
乡镇敬老院院长及会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处理、语言表达、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乡镇敬老院会计岗位笔试
乡镇敬老院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财会基础知识、账务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以选调名额1:1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并列者以全日制学历高者、参加工作时间早者的顺序确定人选)。
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兴国县乡镇敬老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考察小组,重点对考察对象现实表现及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3.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公示
对符合选调的人员,由兴国县2023年乡镇敬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选岗
选调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每人只限选一个岗位。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六)调动
选岗结束后,报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2023年乡镇敬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公开选调业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兴国县2023年乡镇敬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开展。
2.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严格把好公开选调工作各个环节,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兴国县2023年乡镇敬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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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兴国县2023年公开选调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gguo.gov.cn/xgzf/c104070/202309/4a311aff3b61447aa91b76c9806d8cd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