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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南选调生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法检岗)

 2023-10-01 19:23:14   爱真题   524 

说明

欢迎你来参加今天的面试。请仔细看题,认真准备,回答问题要抓住要点,把握好时间。准备完毕即可开始作答。

题目

第1题:

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草案)》,开始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与现行《慈善法》相比,修订草案主要在体现慈善功能新定位、回应慈善发展新问题、优化慈善促进新措施、健全慈善监管新机制、充实慈善信托新制度等方面做了修改。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你对《慈善法》修订有什么建议?

第2题:

老王和老赵是邻居,老王家的牛踩了老赵家的田,于是老赵家建了一个围栏,影响了老王家的出行。老王让老赵拆除围栏,老赵不拆,于是老王起诉老赵并胜诉,但是老赵还是不拆,如果你作为执行法官,你会怎么调解?请现场模拟。

第3题: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青年检察官的出庭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你所在的检察院打算举行诉辩对抗赛,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打分和点评。假如领导安排你负责这项工作,你会怎么组织?

第1题解析与参考答案:

审题重点

本题是一道社会现象题目。题干的核心是《慈善法》修订,具有正面倾向,考生可在肯定表态的基础上,分析修订该法的必要性,并按照题干要求,提出相关建议。下面结合题目具体分析:

审题点1:“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订草案)》,开始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开篇介绍了中国人大网公布《慈善法(修订草案)》这一核心事件,我国现行的《慈善法》是2016年颁布实施的,近年来慈善的形式越来越多,慈善不再局限于捐款捐物,还着眼于群众的心理健康、改善人居环境等需求,慈善的模式也越来越多,例如网络慈善、困境儿童心理咨询、特殊群体家居环境改善项目等,原有的《慈善法》无法满足慈善领域的发展,修订草案就是慈善领域法治化的表现。

不仅如此,对于法律法规来说,“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这一环节能够让广大居民、各界专家等群体参与到法律的制定当中,很多政策和法规都会通过网络发布征求意见稿,在正式定稿之前参考公众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此举有利于听取群众的声音,让法律条文变得更民主、科学、透明,对各种现实问题更有针对性。因此,事件本身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是值得肯定的。

审题点2:“与现行《慈善法》相比,修订草案主要在体现慈善功能新定位、回应慈善发展新问题、优化慈善促进新措施、健全慈善监管新机制、充实慈善信托新制度等方面做了修改”

这段话详细介绍了修订草案中的新内容,通过对比,这里简要说明了修订草案的新内容,实际上为考生降低了难度,通过这些介绍,我们可以加深对修订草案的理解,拓展分析内容。例如“慈善功能新定位”,党的二十大指出,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具体表现为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慈善功能的新定位就是完善分配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慈善被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在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慈善能够对贫困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起到稳定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补足了社会保障的短板,有利于推动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慈善发展新问题”,这在现实中表现为很多不法分子打着“慈善”的名义实施诈骗、慈善组织的治理水平不高等,修订慈善法就对应处理这些问题,有利于让慈善行业更规范、更阳光。

审题点3:“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你对《慈善法》修订有什么建议”

本题有两个答题任务,一是要求考生谈谈对《慈善法》修订的看法,考生可在明确表态的基础上,结合慈善领域的现存问题和修订后的新内容,分析修订《慈善法》的必要性;二是要求考生对《慈善法》修订提出建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慈善法》修订”提出建议,并不是对慈善领域的发展给出宏观、笼统的建议,而是要特别针对该法修订的方向、修订的程序等给出更加微观的建议,例如要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针对相关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要与其他制度体系相衔接、兼顾系统性原则等,直接作用于修订草案本身。

故本题的答题思路可以是:首先,明确表态,对修订《慈善法》的做法表示肯定;其次,全面分析,阐述当前修订《慈善法》的必要性;再次,做法建议,从修订的程序、方向等层面提出相关建议。

思维导图

参考答案

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准,修订《慈善法》是推动慈善事业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我认为修订该法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具体来说:

首先,有利于整治慈善领域内的诸多乱象。近年来慈善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从捐款款物到提供心理咨询、教育扶持、家居环境改善等各项服务,慈善的方式也从线下逐渐拓展到线上,网络慈善快速发展,但很多不法分子虚构事件、伪造材料,以募捐的名义博取他人的同情、实施诈骗,慈善组织的管理制度漏洞百出,群众献出的爱心总是“下落不明”,修订《慈善法》能够直接处理新问题,缓解原有法律的滞后性,引导慈善事业阳光发展。

其次,有利于优化《慈善法》的相关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做法能让广大居民、各界专家、各级民政部门及慈善组织等主体参与进来,集合群体的智慧为修订草案提出建议,能够通过更民主的方式,让相关法律条文变得科学化、合理化,提高其可操作性。

再次,有利于帮助慈善事业找到新定位。党的二十大将公益慈善事业归纳为分配制度的一部分,慈善事业能够对贫困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起到稳定的支持和保障作用,与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相互补充,是第三次分配的体现,有利于推动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这也是时代赋予慈善事业的使命。

针对《慈善法》的修订,我有如下几个建议:

第一,要广泛征求意见。在发布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立法机关应提高对地方民政部门、慈善联合会、社会保障学方面专家学者等主体的重视,通过组织座谈研讨会、征集建议稿等方式收集各方看法,为修改《慈善法》提供更科学、更专业的基础。

第二,要符合社会发展实际。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各地区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慈善领域内的各种问题,并全面归纳、分析各类问题,从人员培训、信息公开、奖惩机制等方面入手,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另一方面,要认清我国慈善事业起步晚、发展慢的现实情况,避免照搬照抄国外经验,把握好修改《慈善法》的“度”。

第三,要兼顾系统性原则。慈善事业涉及税收、教育、信托、遗产等各个领域,在修订相关法条时需要处理好与《民法典》《信托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及税收、教育等政策的关系,相互衔接,明确各项法条适用的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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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篇幅有限,答案及解析请下载试卷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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